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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2020-06-10
標 題 市售LED燈泡1/3誇大使用壽命 將限期回收 #LINETOD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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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泡是民生必需品,近年來各種標榜省電又使用期間長的燈泡,價格高,但標示的真實性令人存疑,有的時候用不了多久就壞了,卻求訴無門。消保處最近調查市售LED燈泡,果然三分之一使用壽命不合格。標檢局說,將廢止廠商的合格證書,並限期回收,否則最高罰100萬元。

消保處與經濟部標準局合作採樣29組市售「LED燈泡」,檢測查核結果在「品質項目」有9組不符合規定;「標示項目」有7組不符合規定。

在品質檢測部分由標準局進行檢測,檢測項目包括「功率」、「光通量」、「發光效率」、「色溫、色差及演色性」及「光束維持率」(即壽命)。消保處調查發現,不合格率約3成。經濟部標檢局指出,品質不合格部分,將先廢止驗證登錄證書,並限期回收,否則將處1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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